十月二十一日,泉州石狮市烟草专卖局沿海专卖所集中检查市场时,零售户陈某店内摆设的两包细支“富春”烟草引起了执法职员的注意。这是该局首次在辖区市场上发现该品种违规烟草。
从散包外观可以看到,该烟草正面、反面、顶部、底部及一个侧面均印有“富春”两字的汉字和拼音,它与市场上容易见到烟草最大有哪些不同是该烟草商标纸上无条形码及警语标识。
见执法职员一直紧盯这两包烟草,陈某快点从兜里掏出一包已经拆过的同款烟草,并告诉执法职员,该烟草是一朋友所送,他都是留着自用的,由于看到展示柜上的烟草品种较少,便随手将这最后未拆开的两包摆了上去,目的并非为了推销。当得知该行为涉嫌违规后,陈某立即撤下该烟并保证不再摆设,鉴于陈某此前并无违规记录,且此次检查在其店内未发现其他违规行为,执法职员当场对陈某进行了警告。